
各縣(市)、區、開發區住建局(建設局):
2020年復工復產以來,部分縣(市)、區、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和建筑企業的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有所松懈,部分已辦施工許可的項目存在未建設實名制通道、未及時錄入信息、未及時考勤、未能同步到省實名制平臺等問題。為進一步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住建部人社部關于印發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加強全市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覆蓋,長效管理
全市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的建筑工人和項目管理人員全部納入實名制平臺運行管理。實現對全市所有在建房建和市政工程建筑工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考勤記錄的全覆蓋監管,使其成為我市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輔助治欠保支工作長效機制建設的重要抓手。
二、加強監管,狠抓落實
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將落實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情況作為日常監督檢查的一項重要內容,全面應用省建筑勞務人員實名制信息管理系統,將日常管理薄弱、工作推進落后、考勤制度落實不經常的施工企業及項目列為重點監控對象。對企業及個人弄虛作假、漏報瞞報等違規行為,予以糾正、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通過曝光、核查企業資質等方式進行處理,并在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評優評獎中實行“一票否決”。對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未實行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的,應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項目停工、罰款,情節嚴重的,報市建委、省住建廳給予施工單位限制承接新工程、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處罰。
三、壓實責任,加強督導
各縣(市)、區、開發區住建部門要高度重視,壓實責任,周密部署,摸清項目底數,建立在建項目清單,落實工作要求。自2020年6月份起,各縣(市)區、開發區于每月25日前,將《在建工程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情況統計表》報市建委建管處。市建委將對各縣(市)、區、開發區實名制管理工作推進情況對照省工地實名制管理平臺進行動態監管、隨機抽查,并將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排名,通報至各縣(市)、區、開發區政府(管委會);對工作措施不落實、工作推進不到位、工作指標排名滯后的,報市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作為對各縣(市)區、開發區的年度績效考核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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